男女主角分别是的美文同人小说《刀茫》,由网络作家“先锋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一把刀,一群兄弟,几个女人筑建了他铁血的一生。在江湖中挣扎,在战场上驰骋,他登上了人间的巅峰。为了人间至宝,神魔在现,人与神魔的战争,谁才是真正的至尊……一切,尽在《刀茫》……
《刀茫》精彩片段
晴朗的天空飘着几朵白云,慢慢的向东南方向移动着。一棵两人多粗的大树,枝子向四外散开,树叶已经黄中带红,道出了入秋的意思。一阵清风袭来,几片树叶轻轻的掉进了杂乱草丛里,一只充满泥污的手,慢慢的从上面伸了下来,捡起一片树叶,轻轻的闻了闻。然后,把叶梗放尽嘴里,轻轻的叼着。
满身的泥污,连一个乞丐都不如的人,但眼神支里透出了一种高贵。任遥叼着树叶,看着淡淡的天空,无奈般的感叹了一声,人生如戏,世事无常,半个月前,他还是一个锦衣玉食的成功商人,可现在,他一无所有。每当看着天空的时候,他都会想起自己的过去。并且,每次想起来的时候,他都会在心里告诉自己,这是自己最后一次想起自己以前的生活,任遥,不要那么没出息,你还年轻,还可以从头再来,你才二十三岁,美好的生活,还在等着你亨受呢。
可是,想归想,他却提不起信心来,一想起那一夜,他就有一种杀人的冲动。……那一夜,他从一个富翁,变成了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。
雷灭,为了自己的哥哥,现在银阳帝国圣王,十三岁离开王宫,化名任遥,誓要创造一个商业帝国。用庞大的财力为银阳帝国支起一把保护伞。他利用聪明的头脑,在商海里摸爬滚打,以身上一个金币起家,花了十年的辛苦,换来了辉煌的成果,他成了天城里一个很有名气的最为年轻的富翁,一个最为年轻,最有潜力股的商人。有很多的老商人,都把他认为是准女婿了,拼命的想和他拉关系,但,就是半个月前的一天夜里……
那天晚上刚刚长灯的时候,任遥手里拿着茶壶,在书房里轻轻的翻看着帐册,一个小丫环,拿了一件抖篷,披在了他的身上。
高大的身躯,飞扬的长发,英俊刚毅的脸庞,却挂着一种若有似无的笑意,他人很好,对下人也是一样,总是以笑脸相迎,……
任遥放下手中的茶壶,打量起这个刚刚进府不久的不小丫环来。十六七岁的样子,浑身透出青春诱人的样子,饱满的身材把淡色的布衣裙绷得紧紧的。似乎,一有什么大的动作,衣裙就会被撑破……
俏丫环见任遥在盯着自己看,脸上也起了一丝红晕,轻轻的低下头去。
“随我来。”任遥轻轻的说了一声,合上帐册,带着丫环走出了书房,直向卧室走去。俏丫环关上书房的门,随着主子,进了卧室。
可是,刚一进去,便发现主子背对自己,站在床边。一时间,俏丫环便愣在那里了,不知道接下来,该干些什么,她只是一个丫环而已,虽然任遥现在是大部分天城女孩的梦中情人,但是,俏丫环有的时候也只是想想而已,因为她感觉,自己配不上他。外面还有那么多的商贾之女,排着的号的想入任遥的这个府门呢。
“你还愣着干什么?为我宽衣……”任遥回头瞪了她一眼,这个丫环,不知道管家是怎么挑的,居然挑了一个木头进来,任遥也没生多大气,可能这小丫头,也是一个生手吧,刚刚进城不久的那种穷人家的孩子。不过,长得到是一个美人胚子。
俏丫环笨拙的帮任遥一点点的退去衣衫,望着任遥身上强键的肌肉和呈到三角形的上半身,慢慢的低下头,将衣服折了一下,挂在旁边的衣架上。原来侍候主子的丫环嫁人了。不能再侍候主子了,而管家在几个新进来的丫环中,却偏偏看中了她,让她来做主子的贴身丫环。
任遥从小在王宫长大,喜欢天马行空,无边无沿的幻想,也总想学一些江湖人士,所以,弄点小武把式,还是正常的,但是,对于江湖,他还没有那个想法。至于传说中的修士,他也没有傻到去深山老林人迹罕见地方找修士,做那些没边没沿的事。
任遥轻轻的转过了身,盯着俏丫环看个不停,眼珠子始终都在她那饱满的身材和胸前两个鼓起的山峰上来回瞄着,他还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好的身材呢,对于城里的那些弱弱的千金大小姐,他更喜欢俏丫环这种类型,以前的那些丫环,没有一个可以勾起他的**……
丫环那白指玉般的容颜上,流露出了些许红晕,被主子那不怀好意的笑容和目光盯得心慌意乱,双手一时间不知道放在哪里好,紧张摆弄着自己的衣角,她知道主子是一个不错的人,也许,她真的可以成为鸡窝里飞出来的金凤凰。
在商场滚了这么多年,什么事情,在他的眼里,一看便明白了。遇上土匪了。他也知道,就自己的那两下子,出去也是送死的命。可是,护院的护卫们一个个的倒下去,他的眼珠也在快速的转动着,思考着逃脱的办法。
管家已经死了,背后还插着一把钢刀,血还有流着,而卧室的门前,也停留着几具护卫的尸体。任遥想都想没,轻轻的打开了门,在尸体上抹了一血迹,然后,躺在尸体堆里,拉过一具尸体,斜斜的压在自己的身上。
他看到了那群蒙着面的土匪,从书房出来,又冲进了他没有开灯的卧室,然后,又走了出来,刀上还滴着鲜血,而又一伙黑衣蒙面的家伙,则是大包小包的把他的财宝席卷一空,然后,一把大火,点着他的宅院,迅速的退了出去。
任遥知道,这伙土匪,也许是早就踩好点了,也许别人请来故意整他的,可不管怎么说,在天城,他是呆不下去了。所以,在官府的兵没来之前,便逃了出去,隐入了黑暗中。
他把那身名贵的衣服给当了,本来值几十个金币的,由于脏乱,只当了五个银币。任遥掂量着手里的五个银币,撕毁了当票,然后,给自己弄了身粗布衣服,刚开始创业的时候,自己就是这么过的。一个金币起家,那么,一个银币,他同样可以起家。
可是,他没有那个耐心了。因为他看到更为刺激的一幕。中午的时候,他在一家杂乱的小饭馆里吃饭,看着那些个手持刀枪剑斧的江湖人士,大碗喝着最烈的酒,大口吃着最好的肉,而且,出手阔绰,似乎,他们从来就不缺钱花。这是一群隐在帝国之下,不可忽视的力量。
于是,他也学他们,反正自己已经这样了,中午那一顿饭,花光了他身上所有的钱。现在,他也只能叼着一根草棍,望着天空无奈的感叹了。明天,就要去讨饭吃了,也许可以加入丐帮,凭自己的脑袋瓜子,混个一官半职的也差不多,可是,就算是当了丐帮帮主又能怎么样,不一样是乞丐?
任遥躺在离地面只有半人高的树枝丫上,扭头看了一眼天城的方向,心道:别了,天城。老子就是要饭都不会在你的地界要的。
任遥刚刚这么想完,前方的大路上便尘土飞扬,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。
“哦草。搞什么?”任遥躺着的身体刚刚坐了起来,便扑通一声,从树枝丫上掉了下来。还好不算太高,没摔着。底下是深深的草丛。任遥趴下身子,眼睛一眨不眨着盯着前方飞驰而来的马队。
他大致的数了一下,有四五十匹键马。四五十个从上到下一身红的人,红色的宽沿帽子,红色的劲装,红色的靴子,红色的刀鞘,清一色红色的键马……
红衣门的人,除了任遥和他哥哥,现在的银阳王,没人知道他们的真正身份。任遥惊叹了一声,红衣门现在的地位如日中天,与江湖六大门派平起平坐,十年前,胡非族进攻银阳帝国,潼关破,银阳军大败,两位老将军战死,老银阳王逝,新银阳王雷诺继位,御架亲征,但还是无法抵挡住胡非族的铁蹄。
在眼看着家国沦陷之际,红衣门挺身而出,诚邀江湖六大门派,大小帮会,各大江湖世家,为救黎民于水火,共举保家卫国旗帜,将胡非族铁蹄一路杀至关外,而江湖原气亦大伤,丐帮帮主战死,土旗门门主重伤,恢复后却武功尽废。火云坛两位长老战死在乱军之中……
没想到,现在身无分文的任遥,居然可以在这荒效野外,遇见红衣门的人,而且,一下子就是四五十个,不知道他们从哪来,又要倒哪去?只要红衣门的人一出现,江湖必有大事发生。因为他们是银阳王的一只眼睛,只是记录江湖事,从不与人发生打斗,十年前的那一次,他们也是奉了银阳王指,拉动江湖人上战场的。
3315——(今天二十更,此标识上架后取消)
急驰中的五十名红衣门人快速的勒住了马缰绳,马嘶鸣不已,人立而起。任遥趴在草丛里,大气都不敢喘一声,转头向红衣门人前面的黄土道上看去。一个女人静静的站在那里。除了一头漆黑的头发,全身都是一身白,而且,带着一个宽沿的白色纱帽,白色的曼纱遮住了容颜。
\r任遥在商场里滚了那么多年,看尽了人间世故,尝尽了世态炎凉,慢慢的出现对世态的冷漠,但心里,却又是机灵的很,或者说是,深沉的很。对面的那个白衣女子,一看身材就是一绝世美女,任遥眼睛都瞪出眼泪来了,都没看清那白衣女子倒底长得什么样?
\r一阵狂风突起,片片枯黄没透的树叶,慢慢的从树上飘落,凌乱枯黄的杂草,随着狂风四处摇摆。任遥趴在那里,看着一个个体形骠悍的红衣门弟子一个轻跃,从马上跳了下来,拔出了红身白刃的钢刀。金属摩擦的声音,轻微的传进了任遥的耳朵里。
\r在西斜的阳光下,白色的刀刃闪着精光。任遥被光线刺得轻轻眨了一下眼睛,心中暗道,不是说红衣门从来不与江湖人发生争斗嘛,难道传闻有假,那个女人是谁?长得那么漂亮,被人杀了就可惜了……
\r任遥不是不想英雄救美,他是没那个实力,他对自己的命,看得最重。单他王子的身份,就是无人可比的,所以,他选择继续趴着。
\r狂风突袭过后,白衣女子动了。身影旋转,向空中升去,体态曼妙,任遥看得痴了,而且,更是痴痴的盯着那衣女子的后背左肩头,一个暗红色的骷髅头骨标记,每当她背对着任遥时,他总是盯着那个暗红色的骷髅头发呆。在任遥的眼中,更增加了这女子的妖艳魅力。
\r白衣女子升到两人高的高空,身体四周,慢慢的出现了紫色的烟雾,轻轻的将她包裹了起来,但依析可见紫色雾气中那白色的身影,黑色的青丝,无风自动,在帽子上的纱曼底下疯狂飞舞着。白色的身影继续旋转,……
\r红衣门的弟子快速的向白衣女子合围过来,眼睛紧紧的盯着那个白衣女子,没有人说话,他们都清楚应该怎么做。可就在他们刚刚动的那一刻,那个白衣女子周围的紫色雾气,就好像活了一般,化做万般光线,向红衣门人飞速的射了过去。
\r白衣女子周围的紫色雾气消失,又恢复了原来的模样,在空中缓慢的落下,而那些发自红衣门人嘴中的惨叫声与马的嘶鸣声,就好像是在为她伴舞一样。
\r任遥趴在草地里一动也不敢动,生怕那个白衣女子发现他,然后,他的下场,会和那些红衣门人一样。他的心,紧紧的揪着,那些惨叫声,没过多久,便都消失了,只有几匹马,还在做着垂死的挣扎,躺在地上,轻轻的挥动着蹄子,踢着黄土……
\r那些惨叫声与马的嘶鸣声,还在任遥的耳朵里回响着,空气中,一丝丝的血腥气味传来,任遥抬起手,狠狠的捂住了自己的嘴。
\r白衣女子看了一眼红衣门人的尸体,轻轻的哼了一声,然后,快速的向远处跃去。任遥看着一跃数丈的白衣女子,睁大了眼睛,可是,下一幕,他又惊呆了,那个白衣女子,在跃了几下之后,居然踩着一棵树的枝头,轻轻的晃了两下,快速的向远处射去。
\r人可以像鸟儿一样,轻轻的踩在枝头上,左右摇摆吗?传说中只有修士才能飞驰在天空呀?
\r那个白衣女子的一切,都深深的印进了任遥的脑子里。如果娶她当老婆……
\r任遥在震惊中刚刚回过神来,又瞟向那些红衣门人,再次闻到了空气中的强烈的血腥气息。然后,哇的一声,把中午吃的酒肉,全都吐出来。这是任遥的最后一餐,吃完身上就没钱了,所以,他吃得特别的多,本想把明天的也都吃出来,多挺一天是一天,可没想到,全在这交代了。
\r把肚子里的东西都吐了出来,再看到吐出来的那些东西,便还想吐,任遥在草丛里吐到肚子出没有一点东西后,站了起来,拿拳头轻轻的捶了捶弯得都快断了的腰,看向那些红衣门人的尸体。
\r在这一刻,他希望得到力量,希望自己练会高深的武功,然后,拉起一支江湖势力……可是,他现在连吃饭的钱都没有,活下去都是问题,拿手捋了一下自己那已经粘在了一起的头发,搓了搓手里的泥污,他一步步的向那些尸体靠近,。
\r任遥在这些尸体上,翻出来几个钱袋,都是鼓鼓的,每个里面,装着金币银币。任遥把这些钱都装进了自己的口袋里,顺手捡起来一把钢刀,但又扔了下去,这是红衣门独特的武器,红色的刀身,白色的刀刃,一看就知道是红衣门的东西,自己带着这些东西,无亦于引麻烦上门。
\r又四处看了一下,一个衣服料子比较好的家伙,手伸在了一个同伴的身体下面,难道,他手里有什么别人想得到的东西不成。任遥又偷摸的向四处看了一眼,确定没有人出现后,快步走了过去,推开那个尸体,看到那个人手里紧紧握着的一个东西。
\r一块带着血迹的黄色缎子包着的一个长方形的东西。不知道是什么?不过,他这么想保护好这个东西,看来,一定是什么宝物了。任遥看到后,便开始抢死尸手里的那个东西,费了好大的劲,终于把那个东西给拿了出来。
\r“送……送……到……王……王城……”那汉子突然抬起头,嘴里一边吐着血,一边说道,可是,还没说完,便又趴了下去。他的这一下,倒是把任遥给吓得坐在了地上,从死人手里抢东西,他还是第一次。
\r送去王城?王城什么地方?看你们这么急,拼死保护,我也是王子,收了。
\r任遥向来都这样,见好就收,挣了钱就跑。这次,也没例外,收好这个宝贝,把带着血迹的黄缎子给扔这了,看一眼满地的尸体,连人带马,没有一个活的。轻轻的叹了一口气,然后,快速的没入了道旁的丛林里。
\r这就是江湖,一个充满血腥的另一世界。这里的人们在活在帝国的律法之外,死在刀剑之中,他们豪爽,他们不缺钱,也不缺女人,每天都过着刀头舔血的日了。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,随时准备让别人取走,但是,他们爽了,乐了,就像这些人,死得多痛快。一辈子,就这样完事了。
\r想要爽,想要不被人杀,想不被土匪抢,就得身入江湖,然后,练比那个白衣女子还牛的武功。去杀别人,去抢别人,反正江湖上也没有什么成套的法规吧。这是任遥离宫十年后最疯狂的一个想法。
\r任遥在山林里一边走着,一边想着,现在,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要到什么地方去。看了看自己的钱袋子,已经被钱装满了,现在,这些钱,如果给一户普通的人家,足够花上个十年八年的了。可是,现在自己有了这些钱,要干什么?
\r还经商,绝对不行,没准以后还会被抢?回王宫,那当出自己就不出来了?那干什么去,既然要想入江湖,就得找个门派,哪怕是一个最小的九流门派,也算自己是个江湖人了。如果自己再勤加练习,也许有朝一日,自己在江湖上,也算得上一个人物。大的门派是不用想了,任遥早就已经过了年龄了。
\r任遥的肚子叫了起来。得找点东西吃。他身上没有武器,看来也只能对付没有什么危险的野果了。真饱肚子之后,任遥便在树下坐了下来。开始查看自己从那个死人手里抢来的宝贝。
\r是一本书,一本没有名字的书。
\r这是一部有关战气修行方面的书的。任遥凭着自己的聪明,很快,便明白了书中所介绍的各个要穴及经脉。并且,准备就以这书为准,开始练习。现在不行,天都已经黑了,现在快入秋了,天气比较凉。他可没有打算在野外露宿,不管怎么说,现在他都是一个小暴发户了。
\r任遥决定用自己第一次抢来的钱,还是死人的。找个小镇,哪怕是乡村都行。买点吃的总是可以的,再弄身衣服,洗个澡。他美美的想着,然后,分辨了一下方向,认准了一个远离天城的方向,走了下去。
\r他走到半夜,都没有发现小镇。任遥猛的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,看来是被今天发生的事情给吓糊途了。在山里走,怎么可能发现小镇呢?应该在大路上走才对。可现在天都黑了,只能借着银色的月光看周围的景物,他去哪里找路。
\r不过,一丝丝的火光,却出现在了他的眼睛里,顺着光的方向,走了下去。
\r一个山寨,出现在了他的面前,寨门没有人把守,都在里面。一个若大的广场上,摆着几十张桌子,一百多号人,在围着桌子大块的喝着酒,吃着肉,其中,还有不少的女人,来来回回的穿梭着。任遥抬头看了一眼在石壁上刻着的几个大字。快活林——逍遥寨。
\r3090——
乌云将银色冰冷月光悄悄的遮了起来。月光消失,逍遥寨内的火光更胜,一群群坦胸的江湖豪客,大声的叫嚷着,一串串美女的银铃般笑声,加夹其中。大碗的碰撞声,男人们的吼叫声,女人们的笑声,全因为火光中的一个人影,而缓缓的静止。
任遥,静静的站在敞开的寨门下,慢慢的感受着那一道道如刀锋般的目光。慢慢的感受着那些血腥的目光,在一点点的割开他的皮肉,剔着的骨骼。一滴滴的汗珠,出现在任遥的脸上,越来越多,一滴滴的滚了下来。
任遥经历过太多的磨难,也亨受过人间的富贵,在阴谋之中长大的他,很容易就摆平了这些身强体壮,头脑简单的逍遥寨土匪,加上他的身体算是中上等,另外,还有一袋子的金币银币说话,他很快便加入了逍遥寨。
他也知道,想在江湖混,没有功夫保命是不行了,就像这些逍遥寨的人,四十多号男人,六十多号女人,每个人的身上,都带着功夫,都带着武器,也都带着伤疤。所以,他也跟他们学,白天的时候,与大家一些训练,耍刀弄斧,舞枪弄棒,慢慢的寻找着适合自己的武器。晚上的时候,与兄弟一起喝喝酒,与女人耍耍嘴皮子,但从来都没动过真格的。回来后,在睡觉前,还要练一下那个不知名的战气修练法决。
听逍遥寨的四十多号兄弟们说,逍遥寨以随意而生,快活逍遥为主。这里的四十多个男人,都有自己的老婆,还有二十多个女人,他们的丈夫死了,在江湖中,就是这样,今天看着月亮睡觉,明天,脑袋就搬家了。今天出门的时候,乐呵呵的走,也许,到不了中午,就有可能听到死讯。
3311
以前的逍遥寨,人数有七百多号,虽然算不上什么大英雄,大豪杰,但也绝对不是大奸大恶之徒。五年前,六大门派号召各路江湖英雄豪杰,共同围巢魔教。其原因很简单,魔教为祸江湖,作恶多端,魔教教主去世之后,魔教教主的女儿,拥有江湖第一美女之称的地魔项千羽,刚刚继位,地位还未得到恐固。魔教必定是一盘散沙,所以,六大门派带着江湖上的人士对于围巢魔教这件事,可以说是志在必得。
那次的战斗,快活林逍遥寨全体出动。人去的越多,抢夺武功秘籍的机会就越大,也许,快活林从此就在要世间扬名。可是,没想到的是进攻魔教总坛的那天,却遇到了魔教最强的反击,杀到半路时,魔教的伏兵出现,将众江湖人士合围。那一次,共打了三天三夜。
魔教被灭。新任魔教教主项千羽下落不明,而江湖上的人,也是死伤惨重,十去七八。快活林逍遥寨的人,在人群的最面跟着杀上魔教总坛,被围之后,能活着离开那里的,只有这百十多人,鲜血,染红了魔教总坛的天峰山……
可以肯定的是,江湖第一美女,魔教教主项千羽还活着,因为在那之后的半年内,不少的江湖人士死于其手,随后,便失去了她的消息。而快活林逍遥寨,因为算不上什么名门大派,在加上在江湖上的名声不怎么太好,所以,这五年来,没有一个人加入逍遥寨……
“五年了……,你是这五年来第一个加入快活林逍遥寨的家伙,不过,实力却实是不咋地。”这就是逍遥寨的寨主李逍遥对任遥的评价。
任遥也知道,他的实力太差了,可以说是没有一点的基础,所以,他拼命的练,两年来,他所付出的努力,是别人的两倍,甚至是三倍。
他凭借着那本无名的战气修练法决,拥有了自己的战气。他忘不了自己一个拳劲将一段枯木打得碎屑横飞的那种舒畅,忘不了自己第一次将钢刀插入敌人胸膛的那种激情,忘不了自己凭着内气,第一次轻轻的跃上枝头,随风左右摇摆的感觉……
两年前,李逍遥对他的评价是,逍遥寨里无论是身手,还是战气修为,都是最差的一个。而两年后,李逍遥对他的评价则是,逍遥寨里仅次于他的高手,是众兄弟们中最有潜力的一个人。
任遥的身材更加壮实,处处都透露着一种男人的魅力。行动起来如敏捷的凶残孤狼,奔跑起来如急行中的猎豹,浑身强键的肌内,蕴藏了无穷的爆发性力量。两年来,任遥保存了商人的头脑,学会了江湖人的豪爽,更学会了逍遥寨里的洒脱,傲慢,放荡……
任遥坐在快活林里一块青石上,轻轻的抚摸着自己的钢刀,感受上刀上传来一丝丝冰凉的快感。这是一把非常特别的刀,淡蓝色的刀身足有巴掌宽,厚厚的刀背,看上去非常的壮实与沉重。但是一担将刀提起,才会发现,这刀并没有想像的重。而是轻得狠,挥舞起来,破空之声丝丝入耳。
这把刀,是他从逍遥寨的兵器库里,上百年兵器中挑出的一件,由于没有人管理这些武器,有的已经长了锈。任遥在兵器堆里翻弄了一天,终于,挑出了这把属于他的刀。外表什么都看不出,与普通的刀无异。黑色的刀柄,黑色的刀鞘。但任遥相中的,就是出鞘后那淡蓝色的刀身。他花了半个时辰时间,为这把心爱的刀起了一个响亮的名号:至尊。
现在,任遥可以凭借自己的战气修为,辟出一道淡淡的蓝色光茫。可是,如果换一把刀,无论他怎么推动战气,都无法发出任何一种颜色的光茫。所以,他认定,这是一把宝刀,并不是靠他的战气催发出的光茫。
他现在可以凭着刀茫,轻松的砍断一棵只有孩童胳膊粗的小树。
虽然他的实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,但是他也知道,他只是江湖中的沧海一粟。包括整个逍遥寨的人,都是一样。因为这里最强的逍遥寨寨主李逍遥,曾是青木帮里的三流弟子,但在这里武功却是最好的。
逍遥寨里的人,与大多数江湖人一样,生活在江湖中的最底层。没有高深莫测的武功,没有轰轰烈烈的传奇,更没有显赫的地位,江湖中,也不会留下他们的名字,但是他们却是整个江湖的基础,没有他们,就没有这个所谓的‘江湖’。
既然先择了江湖路,任遥就绝不会退缩,也不会有丝毫的犹豫!以前奋斗了许多年的东西,现在却能轻易的得到,刀头舔血的日子,让任遥身上的伤痕越来越多,体格也越来越骠悍。在逍遥寨的这两年,他一掷千金,花钱如流水,快意江湖,过着以前想都没想过的日子。
动乱的年代,充满了铁血,激情,血腥,江湖散发着惊心动魄的魅力,吸引无数的热血儿女,身入其中,他们,构建了热血沸腾的江湖!但是,任遥知道,他并不满足于江湖现状,乱世,只有强者才能称王。
那个神秘的修士一族,他们身在何方,如果他掀起江湖上的血雨腥风,他们会不会出来干涉江湖事?
这两年里,任遥很快便适应了江湖的生活,骑最烈的马,大碗喝最烈的酒,大口吃最香的肉,白刀子进,红刀子出,快意恩仇,日子过得逍遥自在,没有任何的约束,他见惯了太多的生死,生命的意义,对于他来说,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,莫论明朝是与非。他甚至连自己是王子的身份,都忘记了。
任遥还在坚持不懈的努力着,他的战气修为因为没有名师指点,所以,进境相当的缓慢,但身体素质,却在逐步的上升着、
平时,他每天都早起,活动一下身体,然后与兄弟们迎着初生的太阳,一起练刀。晚上的时候,纵酒狂歌之时,他会再场,但往往都是中途退场。他会找一个幽静之地,借着天上洒下的银色月光,开始修练那本无名的战气功法。只是一本战气功法而已,还无名。但对于任遥来说,这就是宝贝,保命杀人的宝贝。
随着战气缓慢的提升,他的体质,也在发生着惊人的变化,每一次修练之时,天地之间的纯正之气,会随着他张开的毛孔,进入到每一根毛细血管,他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,感到浑身都充满了力量,感到了武学真正入骨化髓的真正魅力。
李逍遥也不是一个平佣之辈,看出了任遥功力的提升。心中轻轻的叹到,此人绝非池中之物,一个小小的逍遥寨,是容不下他的。迟早有一天,江湖会为他擅抖,那么,为什么不让这一天早点倒来呢?因为这个想法,任遥成了快活林逍遥寨自从成立以来的第一任副寨主。
清梅香园是华天城内最有名气的一家妓院。而华天城又是银阳帝国里有名的美女之城。
时至冬日,快活林逍遥寨的副寨主,带着五个兄弟,出了居于深山中的快活林,现身于华天城之内。任遥先去一家铁匠铺子,挑了两把上好的飞刀,**了靴子里。又拿了一把精制的短匕首,藏入了怀里。扔给铁匠一个金币。这一个金币的价值,可比他那三样小东西的价值大多了,不过,他喜欢。
这才是江湖人,他们与正常人这间的区别,就在于出手阔绰,买东西的时候,都是多付钱的。而生意人也都明白。能与江湖上的人确立一种生意上的关系,那几乎是不可能的,但是,如果有一个江湖人做了你一单的生意,那么,你这一个月都不用干活了。
任遥带着五个兄弟,没有尊卑之分,全以兄弟相称,勾肩搭背的大街上晃荡着。与几个有点熟络的江湖豪客们,打着招呼,走进了华天城最有名气的妓院,清梅香园。就在这一夜,他的人生,再次发生了巨大的转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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